昨日,家住沈阳奉天街左近的丁女士讲述了让她无法的事。
小偷爬阳台盗走1万多
昨日10时许,家住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的丁女士提起自家被盗的事,还在后怕。
丁女士引见,她家为全跃层住宅,2楼为客厅和厨房,3楼为卧室。10月28日1时许,她和外出回来的丈夫在客厅吃完饭后,上楼睡觉。
5时30分许,她一到客厅,发现自家窗户的窗帘被拉开了,阳台的门开着,地上有足迹,本来挂在衣架上的衣服和放在鞋柜上的包被拿到了沙发上。
经检查,她发现包内1.1万元现金和丈夫衣服兜内近4000元现金丧失了,柜上的手机和手表没丢。“我估量小偷是踩好点,选我们最困的时分进来的。”丁女士说。
警方剖析,小偷很可能是从丁女士家旁边1楼、2楼邻居的铁栅栏爬到丁女士家2楼阳台,撬开阳台门行窃的。
丁女士表示,自从失窃后,她觉得邻居家的铁栅栏对自家构成了要挟。“我如今特别惧怕,财物都不敢放在2楼了。”丁女士说。
在小区内,记者看到事发地左近局部居民的确在自家窗户上装置了铁栅栏,而且紧贴邻居家窗户,很容易攀爬。
居民被迫装置铁栅栏
丁女士与2楼邻居协商,希望撤除铁栅栏。但邻居表示,不能肯定小偷是经过他家铁栅栏进入丁女士家的,而且假如将铁栅栏卸掉,自家平安也受要挟。
丁女士表示,她过去不装置铁栅栏觉得不美观,但如今,假如邻居不卸铁栅栏,为了平安她也会安铁栅栏。4楼邻居则表示:要是丁女士家安,他们也安。
目前,居民装置的铁栅栏分两种,一种紧贴窗户,另一种凸出窗户。
沈阳市行政执法局对此表示,允许居民家装置紧贴在窗户上的铁护栏,但邻里因铁栅栏产生的矛盾,无法管理。
对此事情,市民吴小姐表示,如楼下安铁栅栏,她会和丁女士一样也安。
市民冉先生称,他不会安铁栅栏,由于“一旦发作火灾,跑都跑不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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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物权法》第91条:
不动产权益人发掘土地、建造建筑物、铺设管线以及装置设备等,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平安。
【源自辽一新闻内容略有改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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